宁夏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管理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4-25 14:33:53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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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实施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管理,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管控引领作用,助力宁夏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

  《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村庄规划评估。各县(市、区)要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有关工作,对村庄规划编制成果进行评估。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村庄,已编制村庄规划但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后需要修改村庄规划的,要及时按程序开展规划修改工作。审批后的村庄规划成果及相关数据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通知》同时指出,村庄设计是村庄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要以村庄规划为依据,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中,因地制宜探索开展村庄设计,打造富有特色的美丽乡村。

  《通知》明确,各市、县(区)要强化村庄规划管控引领作用,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审批乡村建设用地、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提高乡村建设和治理实效,推动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的全周期管理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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