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协作 构建司法保护双城格局

发布时间:2021-11-25 16:13:28
来源: 新华网
作者:刘巧
阅读量: 1145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院)近日签署知识产权检察协作协议,聚焦“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协作、互涉知识产权案件证据协作、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三方面,加强川渝两地知识产权检察协作,形成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合力,共同构建司法保护双城格局。

  根据此次签署的协作协议,两地检察院将围绕沟通联络、信息资源共享、跨区域案件管辖衔接及协作、预防犯罪等12项领域,构建知识产权一体化司法保护。

  在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协作机制方面,双方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跨两地重大案件信息相互通报机制。对跨区域、双方都有管辖权的重大、疑难复杂和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如合并审查更为适宜的,共同协商合并办理。对于异地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需要对方单位协助的,事先向对方单位通报。

  在建立互涉知识产权案件证据协同机制方面,不断推动两地知识产权案件证据采信、裁量标准的协调统一。两地检察机关可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形式共享两地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专家咨询库等资源。此外,双方还将联合建立“知识产权专家智库”,利用好“外脑”为实务能力和理论研究提档升级。

  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方面,双方将共同研究健全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支持起诉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犯罪预防联系点,综合运用预防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方式,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自身科技创新成果与合法权益的能力。

  此外,依托两地高校资源,双方将联合建设知识产权犯罪研究基地,研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遇到的问题及挑战。双方还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司法体系。

  此前,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院)签署“1+2”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此次签署知识产权检察协作协议,将深化两地检察协作,助力成渝双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责任编辑:于昊阳)

商业观察网-《商业观察》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或《商业观察》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商业观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商业观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