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7日针对不配备驾驶位和方向盘的短途载客类智能网联新产品,发布了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无人接驳车管理细则(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以编码形式给予无人接驳车在特定区域内的相应路权,形成了智能网联汽车新产品的创新管理。
据了解,作为自动驾驶这一新兴技术的落地产品,无人接驳车目前尚不属于工信部所规范的道路机动车辆,无法获得道路行驶权,行业整体上处于在封闭或半封闭园区进行测试示范的阶段。
本次发布的管理细则以安全可控为基本原则,参照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则,通过发放车辆编码的方式,给予无人接驳车相应路权,允许其在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60平方公里内申请行驶线路,依示范区批准分阶段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
此次管理细则规范了新产品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事前准入方面,在满足申请主体与测试车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要求必须配备车内驾驶人,并严格规范其作为驾驶人和管理员两方面职责。事中管理方面,通过备案机制、积分管理等事中管理机制,保障测试车辆行驶安全。事后处理方面,借鉴示范区管理经验,明确事故责任认定以及交通违法处理方式,并对事故数据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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