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业务持续扩围,多地出台有关政策,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申请“商转公”,以减轻缴存人购房利息负担,促进社会消费。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通过“商转公”,购房者可以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息转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利息,降低存量房贷成本,减轻“月供”负担。
在此前已开展“商转公”业务的城市,已有大批购房者受惠于该政策。以自2024年5月6日开展“商转公”业务的郑州为例,截至今年7月9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发放“商转公”贷款资金168.72亿元,惠及27893个家庭。按照户均贷款60万元、20年期限测算,累计可为申请家庭节省贷款利息约14亿元,每户家庭可节省利息约5万元。
“随着住房领域有关政策的重心转向促消费、惠民生、降成本,‘商转公’等政策成为地方支持住房消费的重要工具。”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称,目前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具有刚性住房需求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群体成为市场主流,其对购房成本比较敏感,“商转公”等降低购房成本的政策能发挥积极作用。
近期,为用好“商转公”政策工具,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减轻购房者负担,多地对“商转公”有关政策进行了优化。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精简“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申请“商转公”业务“先还再贷”模式纸质材料由原来的10项减为1张身份证即可办理;申请“直还”模式纸质材料由原来的11项减为3项。
沈阳则明确,自7月1日起扩大“商转公”贷款政策支持范围。灵活就业缴存人、异地缴存职工和现役军人,可将已偿还5年(含)以上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未来,“商转公”业务有望在更多地区开展。有多个地区拟发布相关文件,推进“商转公”落地。
7月2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办法》提出“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低于75%时启动商转公贷款”,并明确“申请商转公贷款时,贷款房屋是产权人家庭在本市的唯一住房”等申请条件。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于7月1日就《海南省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参与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6月份举行的在线访谈时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预计年底前就能落地。
在严跃进看来,“商转公”在减轻缴存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促进存量房贷领域风险化解的同时,也能改善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提振消费,后续或将有更多的城市加入支持“商转公”业务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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