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婚纠纷 丽人丽妆实控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冻结

发布时间:2024-02-22 17: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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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605136.SH)实控人离婚案影响持续。今日,丽人丽妆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

  公告称,黄韬因其个人与翁淑华离婚纠纷已经相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沪0104执5792号、6723号、6725号、6727号、6729号、6731号),裁定冻结黄韬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韬累计冻结股数为1000万股,占其直接持股数量的7.46%,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丽人丽妆表示,此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黄韬正在采取积极的措施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努力争取上述股份不被强制执行。

  资料显示,2020年9月丽人丽妆成功登陆A股,然而半年后,2021年3月8日,用户“丽人丽妆创始人翁淑华”在微博发布“寻夫”博文,创业夫妻“反目”引起市场关注。

  按照丽人丽妆昨日收盘7.45元/股的股价计算,黄韬被冻结的1000万股市值约为7450万元。

  根据2023年三季报,黄韬目前持有上市公司1.34亿股,持股比例33.46%。此外,他还通过参股公司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仁创业”)持股丽人丽妆。穿透公司股权结构,黄韬持有丽仁创业1.98%的股份。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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