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德力玻璃(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公告显示,重庆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6月16日,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重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重庆公司将不得外排的生产废水通过排入雨水管网外排。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重庆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及《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决定对德力玻璃(重庆)有限公司罚款约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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