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国标正式发布 具备技术研发实力公司有望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发布时间:2022-04-13 16:30:57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王焕城
阅读量: 3587

4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国家标准(GB 41700-2022),并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从10月1日开始,所有的电子烟产品都必须依照国标进行生产,按照国标允许添加的101种添加剂进行限量添加,并进入全国交易管理平台进行销售和流通。

天风证券认为电子烟产品本质为替代传统卷烟产品,未来电子烟或回归口味还原度、抽吸体验等烟草本源属性,具备技术研发实力公司有望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短期来看,电子烟销量将受口味约束阶段性减少,口味上仍有一定的可调配空间。长期来看,伴随电子烟烟草口味充分还原,中国电子烟市场规模仍具较大成长空间。2020年FDA发布口味禁令,美国电子烟市场零售规模从2019年的96.44亿美元下降至2020年的93.78亿美元,预计2021年回升至102.99亿美元,此外,对标全球重点国家,2021年中国电子烟渗透率仅为1.5%,而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电子烟渗透率分别为38.0%、30.3%、20.9%和4.1%,预计中国电子烟渗透率将进一步提高。据蓝洞和中国电子烟行业协会,全球90%以上电子烟生产于深圳,预计2021年中国电子烟出口额为631亿元,同比增长28%,我国在全球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烟生产国、出口国。认为,电子烟国家标准和《电子烟管理办法》发布,将促进电子烟行业有序发展,生产商及品牌商竞争格局逐步清晰,利好具备高生产标准、高技术储备及高资金储备的企业。

财通证券指出,我国即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鼓励电子烟制造企业的出口业务发展,未来工艺技术、生产规模、质量管理等综合优势突出的企业有望充分受益于全球电子烟市场的发展。建议关注技术实力领先的全球雾化代工龙头思摩尔国际、卡位布局新型烟草全产业链并与中烟紧密合作的劲嘉股份。

(责任编辑:于昊阳)

商业观察网-《商业观察》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或《商业观察》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商业观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商业观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