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3条举措新鲜出炉 “真金白银”助力青年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5-06-27 13:56:36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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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围绕稳岗扩岗政策保障、鼓励毕业生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提升就业能力等10个方面推出23条举措,全力促进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强化稳岗扩岗政策保障

根据《通知》,我省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参照企业按规定每招用1人给予不超过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对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等不良记录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的可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鼓励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

《通知》明确,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2025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26年3月31日前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每人最多可享受一次,受理期限截至2026年6月30日。

支持创业创新

《通知》明确,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继续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3万至10万元资金扶持,进一步加大先进事迹宣传,扩大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要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入驻条件,并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开放。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

强化就业能力提升

《通知》明确,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引导毕业生学习多种职业技能,实现一专多能,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与高校毕业生精准适配。

实施培训就业直通车工程,积极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毕业生求职能力实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深化“扬帆计划”等实习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提供适当的劳动报酬,提升大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再开发一批就业见习岗位,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通过见习岗位实践提升就业能力,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

提升服务保障实效

《通知》明确,建立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重点加强家庭、就业“双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开展培训见习、优先推荐3个以上针对性强的就业岗位。

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继续在学校所在地求职或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所在高校可为毕业生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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