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税惠助力旅游产业打造“新名片”

发布时间:2022-08-02 09:59:18
来源: 中国网
作者:谯雪、王斌
阅读量: 2432

7月,炙热的吐鲁番迎来了旅游小高峰,四面八方的游客纷至沓来,感受吐鲁番的独特魅力。

吐鲁番市是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被称为“葡萄之乡”。近年来,吐鲁番市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深入挖掘吐鲁番独特的文化资源,迈出了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新步伐。

当地税务部门以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主战场,通过优化服务、政策支持和交流互动,解码旅游产业新业态,激活文旅发展新动能。

文旅交融激活旅游“夜经济”

吐鲁番葡萄沟位于吐鲁番市火焰山西侧,是一家国家级5A级景区。夏季的葡萄沟,甜蜜的葡萄、潺潺的流水、醉人的歌舞让游客流连忘返。近期,工作人员正在为“夜品葡萄沟”项目忙碌着,力争给游客最好的体验。

“前两年受疫情影响,景区年均接待游客较少,公司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原本去年就筹办的‘夜品葡萄沟’项目直到今年才正式推出,得益于230余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到账,给公司吃下‘定心丸’。”葡萄沟景区的管理机构-——吐鲁番大西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于晓龙说,“今年,景区增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集市、葡萄宴、非物质文化遗产民宿、热气球、‘夜品葡萄沟’等多种业态和项目,为景区增色不少。”

景区人气的提升不仅带来了门票收入,还带动了葡萄沟景区周边500多家商户致富增收。近日,在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拟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中,吐鲁番市高昌区葡萄沟风情街区就是其中之一。

在吐鲁番市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搞活夜间旅游的背景下,“夜游交河”“夜行坎儿井”“夜读苏公塔”“夜品葡萄沟”等琳琅满目的夜游系列产品,让沉睡千年的历史文化“活”起来,最大限度挖掘和发挥旅游资源的优势作用,拉长旅游文化产业“链条”,实现吐鲁番文化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

特色民宿打造旅游“新名片”

吐鲁番八风谷民宿是一座融合了中亚、新疆民居以及现代建筑元素的精品民宿。在葡萄架和生土建筑风格的基础上,加入了涂鸦墙,传统与时尚的碰撞让人眼前一亮。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当地税务部门组织干部通过线上远程帮办+线下辅导方式为商户送服务、送政策,宣传辅导各类税惠政策及电子发票开具等,让商户经营、办税更加便利、便捷。

“随着吐鲁番旅游回暖,我们八风谷民宿已经成为葡萄沟景区的‘网红’打卡点,虽然开业不久,但慕名而来的游客络绎不绝,游客消费之后需要电子发票,税务部门的精心辅导让我们开票无忧。”民宿的创始人之一玉米提江•买买提介绍。

“丝路驿站”“晾房人家”“葡萄小院”……像这样不同主题、不同风格的特色民宿在吐鲁番有400多家,“百村联动、百花齐放”的民宿产业也成了全域旅游的“靓丽名片”。

玉米提江•买买提表示:“民宿就像一个微观缩影,是游客了解当地历史文化、建筑特色和民俗风情的窗口。我们也有长远的计划,想在新疆多开几家分店,打造一个民宿的集群。”

“旅游+”催生旅游“新模式”

在“文化+旅游”的基础上,吐鲁番还积极探索“康养+旅游”新模式,不断深耕“沙疗”产业。每年都有众多全国各地的游客到吐鲁番来感受沙疗。

近年来,高昌区亚尔镇上湖村深入挖掘优势自然资源,将沙疗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打造了沙疗小镇,推动发展集休闲、娱乐、度假、康养为一体的综合医疗旅游项目,逐渐将沙疗推广为大众体验。

七月,高昌区亚尔镇上湖村村民买尔旦•乃吉吾力经营的“努尔艾力昌乐园沙疗服务部”游客应接不暇,虽然只是一所以家庭房屋为主的微型民宿,但其集沙疗、餐饮、住宿一条龙的服务还是吸引了许多游客提前预定,据了解该商户每年能接待前来沙疗的游客1500余人次。

随着“沙疗”产业的壮大,上湖村形成了以“沙疗”康养为核心的产业集群,现在的上湖村有沙疗康养体验园20多个,各类农家客栈、特色民宿80多家,已经成为新的夏季短途游热点。

据悉,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今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税务部门针对家庭式沙疗产业制定了“专属政策礼包”,通过村一级网格员将政策精准直达商户手中。  

“国家的税收政策太好了!像我们这样的个体工商户,不用缴纳增值税,每年下来能省下近2万元。省下的资金我们打算用来对房屋进行装修,为游客们提供更好的住宿、餐饮、沙疗环境。”买尔旦•乃吉吾力说。

丰富的文化资源是吐鲁番独特的优势,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企业是主体,市场唱主角。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减税降费既发挥着“稳定剂”的作用,又产生出“催化剂”的效果。税务部门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推进精细服务,为旅游行业恢复发展注入“税动力”。

(责任编辑:于昊阳)

商业观察网-《商业观察》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或《商业观察》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商业观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商业观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