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云南清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妮予儿净肤清颜祛痘霜”被检出禁用原料甲硝唑等,被罚没52万余元。
通报显示,被查的“妮予儿净肤清颜祛痘霜”(生产批号:2021/11/07,生产日期2021年11月7日,规格35g),检出禁用原料甲硝唑(检出4255.19ug/g)、林可霉素(检出5ug/g)、克林霉素(检出6421ug/g)。
最终,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做出如下处罚:没收召回涉案产品妮予儿净肤清颜祛痘霜269瓶;没收违法所得2317.00元;罚款521875.00元;罚没款合计524192.00元。
资料显示,云南清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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