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进提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广东惠州,这座充满生机与希望的城市,正以其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吸引企业来这里发展。惠州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转化为可感可知的创新实践。从“活封活扣”为企业留出发展空间,到市场化调解让商事纠纷高效化解,再到“两函三书”搭建政企连心桥,一套覆盖立审执全过程的法治“组合拳”,正持续为市场注入强有力的司法动能。
“活封”解困 护航企业生命线
繁忙的车间里,自动化生产线有序运转,工作人员忙碌地穿梭其间,这一幕让惠州某材料公司临时负责人郑泽华(化名)感慨万千。
该公司因一起刑事案件被法院判处罚金2805万元,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后,拟查封该公司名下建设厂房,并冻结其银行账户。
面对公司销售额骤降、支出压力巨大的困境,郑泽华十分焦急,恳请法院允许分期缴纳罚金,并愿以设备抵押替代厂房查封,以保障公司能够维持基本运转。
执行员黄日新了解到,该公司生产的铝钪靶材占据全国超一半的市场份额,相关产品多年来在全球名列前茅,年产值超5500万元。因此他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带着团队走进车间实地查看,与公司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分别座谈,倾听意见。
最终,执行团队决定采取“活封”方式:对必要资产进行动态查封,允许企业继续生产经营;并综合评估企业的恢复能力,予以一年半的履行宽限期。
“法院给了我们很大信心!”获得发展空间的企业迅速将压力转化为动力。最终,仅用四个月便缴清全部款项。
2025年以来,惠州法院对5070件案件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给予合理履行宽限期143次;出具《预处罚告知书》37件;成功促成9111件执行案件达成和解。
市场赋能 巧解商事“千千结”
“没想到八天就敲定方案,第一笔款还提前到账!”手握银行承兑汇票的惠州市某新材料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与此同时,惠州某科技公司银行账户顺利解封。这场让两家高新技术企业卸下重担的纠纷背后,藏着一段高效解纷的故事。
主营高性能橡胶的新材料公司,为专注智能机器人研发的科技公司供应核心生产材料。然而,双方的友好合作却因317万元的逾期货款陷入僵局。新材料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将科技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惠城区人民法院后,被导入惠州法院探索建立的商事调解市场化流程中。该机制以“法院引领、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模式,通过引入专业化调解力量快速化解商事纠纷。
惠城区法院仲恺人民法庭驻点调解员李美爱接手此案。翻阅案卷时,她一眼认出被告科技公司。半年内,她已接手四起涉该公司的案件。她迅速理清诉求:该公司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子公司,并非无力还款,而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希望拉长付款周期保现金流,且珍视信誉不愿进入判决程序。
原告起初拒绝调解。对此,李美爱耐心疏导,为原告细算“时间账”:“诉讼从开庭到执行至少需数月,而调解能快速回款,更适配你们的资金周转需求。”务实分析让原告松口。
针对被告提出的“承兑票还款”方案,不熟悉金融的原告疑虑重重。李美爱便发挥金融专业背景,详细解释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背书、流通功能及贴现成本,并对比坏账风险,彻底打消原告顾虑。
随后,李美爱对被告言明:“缩短周期是展现诚意、换取账户解封的关键,更能保护商誉。”同时提示原告:“给予合理期限能确保款项到账,比追求过短期限导致协议破裂更有利。”最终,被告同意将支付期限提前,还款期数从6期缩减为4期。双方以310万元达成协议。三天后被告提前支付首笔款项,原告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纠纷圆满落幕。
据统计,自引入市场化调解机制以来,惠州法院已成功调解纠纷13429件,平均调解时长大幅缩短。
两函三书 搭建政企连心桥
面对政企之间的行政争议,惠州法院推出“两函三书”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着力破解政企纠纷痛点。该机制包括判前“两函”——《调解建议函》《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函》,以及判后“三书”——《判后履行告知书》《司法建议书》《行政审判白皮书》。判前“两函”前置矛盾化解关口,主动引导行政机关审视争议、积极协商,以守信践诺的实际行动维护市场主体合理预期;判后“三书”则持续跟踪,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规范履职,以制度化约束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
“本来以为官司要僵持很久,没想到法院主动推进调解,街道办也因此积极沟通,切实帮我们解决了难题。”在撤回起诉时,惠州某园林公司负责人由衷感慨。
此前,该园林公司就环境保洁等民生服务项目与某街道办达成合作。项目完工后,双方却在工程审计核算阶段对计算系数、核减标准等专业问题产生理解分歧。多次协商仍未达成共识后,园林公司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还有几笔类似的款项没收回来,公司在这些项目里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设备,现在卡在结款上,资金周转压力挺大的。”园林公司负责人叹气道。博罗法院行政庭庭长廖秉廉在核查履约资料后发现,这并非个案,园林公司与多个街道办都存在类似的结算争议。
庭审结束后,他将争议焦点锁定:双方各执一词只因对结算方式的认知偏差,该分歧并非不可调和,反而存在较大对话空间。抓住这一症结,他在宣判前向街道办发出《调解建议函》,为双方创造握手言和的机会。
“为实质化解案涉行政争议,建议你单位本着诚信、公平、合理的原则,加强沟通协商,争取一次性解决本案涉及的相关问题……”这份建议函像是一座“沟通桥梁”,为陷入僵局的双方铺就和解路径。收函后,街道办接纳法院建议,即刻组织工作人员复盘案件细节、梳理合同条款,积极推进调解工作。
最终,以《调解建议函》为媒,双方逐项核验、确认结算金额、达成和解。不止于此,有了该案的示范,其余6起关联诉讼案件也参照此模式顺利敲定方案,实现批量解纷,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基层民生项目的顺利推进。
自2026年推行该机制以来,惠州法院持续深化“两函三书”落地应用,累计发出判前“两函”42份,其中成功调撤案件12件;发出判后“三书”30份,有效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主动纠正。从“对簿公堂”到“政企双赢”,惠州法院正以司法制度创新厚植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沃土,助力企业安心经营、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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