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合规,助力电商服务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2026-04-14 18:42:03
来源: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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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领域发展迅速、创新活跃、应用丰富的重要组成,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为持续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效能治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巩固壮大,近日商务部会同多部门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五方面提出16条举措。其中,“探索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等规则”等关于法治在电商领域引领与规范的举措,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

“困局”待破解

近日,张某在网购平台上购买了一批灯具,收货后发现灯具品牌与订单不符,遂与商家进行沟通。商家表示愿意给张某赔偿,但在支付了小部分赔偿金后便拒不履行承诺。随后,张某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维权。

电商一直是消费者投诉和交易纠纷较为集中的领域。2025年,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网购投诉举报1506.7万件,同比增长14.3%,占投诉举报总量的56.9%。其中投诉1144.7万件,举报36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亿元。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电子商务首席专家李鸣涛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尽管现行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对消费者保护作出了规定,但在具体司法程序中,例如在举证环节,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这是因为消费者能够保存的证据通常仅限于支付订单、物流信息以及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在面对复杂的消费纠纷时,往往难以充分支撑消费者的诉求。”李鸣涛说。

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张韬也指出,当前电商领域的部分维权行为存在举证难、成本高等困境。许多关键证据并不掌握在权利人手中,且证据容易灭失,导致权利人难以获取完整的侵权证据,维权之路因此受阻。

不仅如此,维权困境也制约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从商标侵权、技术侵权到数据隐私泄露,电商领域的技术成果保护正面临着多维度的现实挑战。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毕颖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这些侵权行为隐蔽性强,证据获取与固定难度大。“电商环境下的技术侵权往往具有跨地域、虚拟化、易篡改等特点,权利人难以像传统场景那样直接、完整地获取侵权证据。”

关键证据往往掌握在平台方手中。毕颖进一步指出,若核心证据由侵权方控制,权利人客观上难以触及。“加之技术鉴定、公证保全等费用高昂,以及举证可能带来的败诉风险,使得权利人的维权意愿受挫。”

更严重的是,部分侵权方利用技术壁垒实施证据妨碍行为,扰乱诉讼秩序。“过去,违法成本偏低,现有法律规则对快速迭代的电商新业态仍需进一步细化适配。面对高度集成的技术创新,也需要通过司法实践不断探索和完善裁判标准,以更好地平衡创新保护与产业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毕颖说。

明确司法保护

为持续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上述意见要求,加强电商领域技术成果司法保护,探索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等规则,适当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

张韬表示,这一政策对解决电商行业的若干典型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针对维权中的举证难题,探索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规则,有助于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加大技术成果的保护力度,提升效果。其次,有助于激发创新活力,引导技术创新。强化司法保护,消除了企业创新的后顾之忧,通过案例遴选发挥示范效应,为全行业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成功实践路径,也能激励头部企业加大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中小企业加快数智化转型,有利于构建电商创新生态。最后,有助于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推动行业提质增效。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消费体验提升、供应链优化等场景的落地,从而推动行业提质增效。

毕颖认为,意见的发布明确了司法保护导向,能让企业更放心地进行长期、高投入的技术研发,使其创新成果获得有效保障。“同时,这有助于将市场竞争引导到比拼真实技术实力与创新能力的良性轨道上,从而激发全行业的创新活力,助力电商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此外,明晰规则与红线,也能够倒逼企业加强内部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推动形成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公平竞争的行业生态。”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欧阳日辉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在政策引导下,假货、刷单、炒信等行业治理难题,可能逐步得到解决。“强化电商领域技术成果的司法保护,通过建立证据披露、证据排除等规则,体现了政策层面着手布局技术时代的规范体系。”

毕颖表示,电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方协同,共筑健康生态。建议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技术调查官等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审理电商、人工智能等新型、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能力。电商平台及技术企业既要重视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与全过程管理,也要建立常态化的知识产权合规风控体系,主动防范侵权风险。建议行业组织及相关部门在开展科技创新应用案例遴选时,将知识产权合规性与创新性同等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树立“创新与合规并重”的行业标杆。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检索、咨询与维权指引服务,降低创新主体的制度性成本。

张韬建议,推动电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从法治保障、构建技术创新与保护体系、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协同发力。“首先是加快政策规则细化落地,推动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规则在电商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建立与适用,明确适用条件、程序与举证标准等。其次应构建技术创新与保护体系,企业强化技术成果管理、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构建‘产研协同、学用转化’创新生态;行业协会应搭建交流平台,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与行业赋能;相关部门应不断加强政策宣贯与案例指导,引导企业合规创新技术应用。再者是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应用创新技术等多种手段,防范侵权、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生态。”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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