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加强校园法制建设,提高学生法律观念,5月20日,湖北省江陵县实验初级中学邀请郝穴派出所所长、学校法制副校长王佳,在实验中学报告厅开展以如何保证自己安全,不危害他人安全及身体健康为主题的法制讲座。
王佳所长根据学生年龄和心理特征,运用通俗的语言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学生交通安全是社会关注在焦点。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培养良好的交通意识,王所长用真实生动的案例向学生传播“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从我做起”的理念,强调初中生未满16岁,不得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上路。
校园欺凌是一种最常见的校园暴力行为,给他人和自己都会带来伤害。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王所长指出,作为一名学生应当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如果遇到校园欺凌,第一要保持镇静。在欺凌与暴力来临之际,不要惊慌,首先要告诉自己不要害怕,尽量用自己的智慧与施暴者周旋。第二要勇敢的说不。大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第三要及时报警,或者是受到伤害一定要告诉老师和家长让他们协助报警。
同时,王所长指出,自己预防欺凌同时,也要做到“六不”:即不要对他人实施欺凌;不要参与对他人实施欺凌;不要与社会上不良青年交往;不加入校内外帮派;不携带或使用管制刀具,不吸烟喝酒涉毒;不到歌厅网吧等易发治安事件场所。
王所长还针对青少年中多发的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盗窃等案件的危害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使学生更加直观的理解法律知识,懂得了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也培养了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习惯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识。
此次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讲座生动形象,内容贴近生活实际,加深了学生对法律法规认识和理解,净化了校园环境,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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