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7月28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将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根据此次发布的公告,此前出台的煤炭、矿山、油气、建材、电力等行业企业的部分主要生产经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将取消。同时,上述企业中具有公益性、安全保障性质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免税政策将予以保留。
据了解,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已实施近40年。近年来,优惠政策长期实施带来的土地利用效率偏低、影响税收公平等负面效应日益突出。
根据公告,政策调整设置了过渡期,分两步到位。对恢复征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专家表示,总的来看,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修复;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为各类能源资源行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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