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债券业务违规再收监管函 还因龙力生物案面临9.15亿元赔偿诉讼

发布时间:2022-09-23 15:52:27
作者:叶浅 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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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英证券收到了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内容显示,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楚雄国投”)于2021年5月7日非公开发行“21楚雄01”债合计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6亿元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云南证监局认为华英证券作为“21楚雄01”债的受托管理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违反了相关规定。与此同时,楚雄国投及相关责任人也被云南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这已是华英证券因债券业务违规今年收到的第2个警示函。

  2022年5月10日,华英证券因在搜于特可转债项目过程中存在业务违规问题,被江苏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并被要求建立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作为国联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和投行业务板块,华英证券近几年业务增长较快。

  数据显示,2021年国联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达到5.09亿元,同比大增85.22%,其中债券业务行业排名达历史最高。2022年上半年,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2.45亿,同比增长44.55%,投行业务成为上半年国联证券增长最快的业务。

表:国联证券2019年-2022Q1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iFinD,中国网财经整理

  在业务高增长的背后,日渐突出的合规问题却不容忽视。在连收2张警示函后,华英证券还面临龙力生物案投资人的索赔诉讼。

  公开信息显示,2015-2017年,龙力生物通过删改财务数据、伪造会计凭证等方式,分别虚增利润1.4亿元、2.5亿元和2亿元。

  2021年11月2日,作为龙力生物IPO保荐机构的华英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岳远斌和葛娟娟分别收到了山东证监局的警示函。

  2022年8月31日,华英证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因龙力生物的虚假陈述行为,1628名投资人要求龙力生物、程少博等12名自然人、华英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赔偿损失915,850,305.49元。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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