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开 民资入核共谋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4-10-28 15:43:53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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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5个核电项目,总投资2400多亿元,每个项目的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均达10%。这是中国核电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彰显了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决心。

  由于核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对安全性也有更高要求,一直以来,我国核电产业基本上由国有企业主导。此次5个核电项目为何引入较大比例民资?民营经济如何更好参与核电产业发展?

  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开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了解到,此次核准的核电项目包括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浙江三澳核电站二期工程、山东招远核电站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站一期工程、广东陆丰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项目,每个项目的民资持股比例均达到10%。

  “从参与核电产业链、供应链等局部环节到进入投资领域,此次核电行业引入民资,目的在于让民间资本共享核电产业发展成果,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民企参与数量多、参股比例大,是本次核电项目市场化改革的突出特点。早在2020年9月,浙江三澳核电站一期工程通过核准建设,其中国有资本占比98%,吉利集团以2%的参股比例成为第一家进入核电项目的民企。此次核准的三澳核电站二期工程,民营企业控股达到了10%,参股民企数量增加到4家。

  三澳核电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核电企业来说,单个核电项目投资巨大,民营企业参股有利于降低项目融资压力。对民营企业来说,核电具备发电成本低、供电稳定性好、碳排放低的特性,有利于推动落实‘双碳’目标”。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张林山看来,在核电产业中,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之间既互补又合作,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民间资本的进入,将为核电产业带来发展新动能。

  张林山认为,民间资本为核电项目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补充,有助于缓解项目资金压力,加速核电产业发展。同时,民间资本的参与能够引入市场机制,激发核电产业市场活力,促进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

  “与以往相比,此次核电项目引入民间资本的方式更加开放和创新,效果更突出,影响更广泛。不仅提高了民间资本的参与度,还有助于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增强市场活力。”张林山告诉记者。

  共享发展机遇和红利

  “作为核电材料供应商,过去我们一直希望能参与核电项目投资。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我们有机会以较高股比参股,确实感受到了国家支持民间资本的决心。”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郑周说,希望通过参股核电项目,助力核电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广东陆丰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项目中,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比例为5%。此前,久立集团先后为秦山、大亚湾、田湾、防城港、红沿河等核电项目提供核心部件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国家核电建设。

  李郑周表示,基于30多年为能源领域服务积累的技术力量和研发能力,公司有信心实现从单纯核电材料供应商到核电项目股东的角色转变,进一步为中国核能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力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张林山介绍,近年来,我国推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多个产业放宽了民资市场准入,民间资本有机会参与更多领域的项目建设与运营中。例如,中国第一条民资控股的高铁杭台高铁,由复星集团牵头的浙商民营联合体控股51%。

  此前,《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在确保具备核电控股资质主体承担核安全责任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

  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工程建设。

  “此次核电项目引入民资,充分体现了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标志性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逐步完善长效机制

  核电项目具有投资大、生命周期长、长期收益稳定的特点。每台百万千瓦级三代核电机组总投资约200亿元,建设工期5年左右,项目投资回收期15年至20年。

  近年来,我国电力需求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庞大的电力消费需求,对能源供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到2025年,中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将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

  以三澳核电站为例,拟规划建设6台“华龙一号”机组,其中1号机组于2020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预计于2026年投产发电。6台机组全部商运后,每年将为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区域提供清洁能源超540亿千瓦时,接近2023年温州市全年用电量。

  专家表示,推动民间资本投资核电产业,有助于优化核电产业投资结构,推动电力供应能力持续增强,从而进一步优化电力结构,提升能源供应稳定性,更好满足电力消费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创造条件、破除准入障碍,在充分尊重企业投资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核电、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贤东说。

  此次民资进入核电产业,为持续拓宽民营企业发展空间、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释放了更多积极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逐步健全核电项目民资入股工作机制,完善准入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透明的利益分配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让民营企业进得来、能发展、有作为。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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