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平台对外出租共有产权房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1-12-02 13:54:5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殷立勤
阅读量: 947

  近日,住在上海奉贤的小英发现,自己通过租房平台所租住的房屋是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导致其无法办理居住证。小英还了解到,所在小区的多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也存在违规出租现象。从上海市城管执法局获悉,该租房平台已被整改处罚,相关房源也全部下架。这是上海市首例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出租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处罚案件。

  共有产权房是什么,能否和商品房一样对外出租?实际上,共有产权房和商品房并不相同,它属于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购房人有一定的申请门槛。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在购房人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不得违规代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出租等业务。当共有产权房转为商品房时,才可以正常对外出租。

  明文规定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得出租,为何这些房源又被“搬上了”租房平台?奉贤区城市执法局调查发现,承租人小英是在巴某兔房屋租赁平台上看到房源并产生租房行为,彼时该平台仍有多套共有产权房在挂牌出租。

  经查发现,巴某兔房屋租赁平台为上海万某公司开发并运营,用于发布租赁房源、提供定制化电子租赁合同、支付租房交易款及收取居间费等。该公司负责人承认违规代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租业务的事实,并提供了若干份由该公司代理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出租合同,是由于其业务人员疏于对房源信息的审核导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成为出租房源。

  随后,城管执法队员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其下架相关房源并接受进一步处理。依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代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出租业务的,由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备案资格,处3万元罚款。目前,该公司所有违规出租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源已经全部下架,取消网上备案资格。

  据悉,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近期也召开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推出务实高效举措,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全力抓好违规整治工作落细落实。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和各相关区城管部门表示,将紧密配合房管部门依法落实违规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机制措施,依托跨部门协作,提高联合惩戒力度。

(责任编辑:于昊阳)

商业观察网-《商业观察》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或《商业观察》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商业观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商业观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