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及《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职责示范文本(试行)》《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北京市中小学校章程党组织建设内容示范文本(试行)》《北京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要点提示》等配套文件,标志着北京市探索形成了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全面领导的“1+5”制度体系,拉开了全市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工作的序幕。
根据《实施方案》,北京市将以试点学校为基础,逐步扩大改革范围,积极稳慎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以健全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为重点,明确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整优化党政正职配备方式,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和协调运行机制,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
在这一轮全市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工作中,北京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改革重难点问题,明确学校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健全班子成员选拔配备制度,实现结构合理、梯次配备、优势互补;强化高质量党建引领,健全学校党组织领导学生德育、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等立德树人工作机制,落实“支部建在连上”要求,实施“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培育工程,健全“双培养”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制度支持,提出党委和党总支设置的学校为“双正职”,党委设置的学校增加一名副书记领导职数,党支部设置学校且书记、校长由一人担任的,副书记领导职数“应配尽配”,合理设置党政办(党办),细化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在职称评聘、绩效工资保障等方面的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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