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发展需求 推动产业升级 24项新政力促综保区扩能提质

发布时间:2026-04-29 10:55:19
来源: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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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发布。4月27日,海关总署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潘城介绍说,为进一步适应外贸创新发展需求,《若干措施》紧扣综合保税区保税功能和政策集成优势,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出了24项具体改革举措。

“四转四提升”勾勒升级蓝图

综合保税区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关键载体,具有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独特优势和功能。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68个综合保税区,实现了31个省(区、市)全覆盖。2025年,全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值达7.2万亿元,占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6%,综合保税区已成为稳定外贸、促进产业升级、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

潘城表示,《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24项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概括为“四转四提升”。

一是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产业形态从传统的加工和物流向多元化、高端化生产与服务深度融合转变,提升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能级。主要包括促进保税维修、保税检测、再制造、跨境电商、保税培训等“保税+”新业态发展等7条措施。

二是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功能作用从传统的外贸导向向突出国家战略需求转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主要包括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实施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链异地监管、优化重点商品管理、实施差异化合格评定4条措施。

三是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模式从传统的“两头在外”向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转变,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主要包括支持综合保税区和口岸联动发展、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支持特定货物便捷出区等7条措施。

四是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监管方式从传统的围网管理向数智化、协同化转变,提升智慧监管和协同共治效能。主要包括建设智慧监管体系、建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强化风险联防联控等6条措施。

“保税+”等新业态获利发展

2025年,全国综合保税区维修进出口值已达3757.3亿元。《若干措施》明确从三方面进一步优化“保税+”新业态的发展: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以拓展维修产品范围;允许维修成品在区内继续加工后出口,并分步推进转内销;允许国内制造的出口产品返区维修后复出口,不受相关目录限制,提升“中国制造”的全球售后服务能力。

在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方面,为解决区外研发企业难以单独入驻综合保税区却希望享受保税研发政策的难题,《若干措施》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区外生物医药研发企业,试点赋予其综合保税区海关注册编码,使其在不搬迁的情况下也能享受研发用货物、物品进口免许可证、消耗性物料据实核销等政策红利,促进区内外科研联动。

此外,《若干措施》在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水平方面也有诸多着墨。例如,进一步放宽区内生产的已取得境内上市批件的药品和兽药的内销手续;区内企业承接区外委托加工时,相关的非保税料件和制成品进出区免许可证件;简化监管年限届满设备的出区手续等。

“欢迎广大外贸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用足用好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不断提升竞争力。”潘城表示,此前,海关总署在广泛听取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研究形成了《若干措施》,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出台配套制度文件,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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