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港口散杂货电子提货单》和《港口散杂货进口电子舱单》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首次针对港口散杂货电子单证制定的国家标准,规定了两类电子单证的总体要求、数据交换要求和使用要求。总体要求方面:
规定了电子单证应包含的基本信息、主要业务相关方、依托平台的基本要求,以及单证接收后的处理方式;
数据交换方面,规定了单证的数据交换方式与信息项基本属性,并据此对单证的各项基本信息项进行详细说明;
使用要求方面,规定了单证的生成与使用要求,明确了单证的创建方和使用方,以及相关的流转流程、确认流程和使用情形。
两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港口散杂货电子提货单和进口电子舱单的应用,助力港口加快实现主要作业单证电子化和业务项目在线办理,推进港口无纸化作业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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