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来汽车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12-07 16:58:57
来源: 中国网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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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获悉,北京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淀第一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根据公示决定显示,其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原销售人员刘紫豪为了增加销售业绩,与有购车意向人电话沟通时,称当事人与第三方合作,购车时签订个人租赁协议,3年4.3万,5年6.3万,可联系提供使用车牌指标,并提供了租赁协议模板,还提供个人朋友渠道找指标,3年4万,5年5.8万。

  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即“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20万元。

  根据天眼查公开资料显示,北京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淀第一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天阳。北京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2日,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为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又为蔚来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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